今日,能源局重磅发布了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征求意见稿。相较于4月10日发出的《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次文件相当于明确了2019年的风电发展建设路线与思路,从细则上将风、光平价工作落到实处。
一、开展平价上网风电项目论证和确定2019年第一批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成为各省市开展2019年度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各省市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2019年平价上网项目名单后,经论证确实需要组织国家补贴项目,才可报送2019年度风电竞争配置办法,最终经能源局论证并反馈意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这一要求,小编在文件中做了一些重点标识:
二、陆上风电电价条件改变:已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两年内未投产并网的,需按照并网年份标杆价格上限重新参与市场竞价。
这意味着,陆上风电电价条件将被调整。打个比方,2016年核准的项目,倘若2019年初才具备投产条件,那么项目将重新参与竞价,以确定最新电价和获取并网资格。
而此次文件中又多次强调将优先落实平价项目的送出和消纳、鼓励存量项目自主转为平价项目。如此一来,对于多数业主来说,与其苦苦卡在接入环节,不如转为平价项目早早投产的好!
三、规范海上风电市场,2018年核准的大部分海上风电项目很可能也要纳入竞争性配置范畴。
文件指出,“2018年度未通过竞争方式进入国家补贴范围并确定上网电价的海上风电项目,其核准文件不能作为享受国家补贴的依据”。这是否意味着,2018年广东、福建、江苏等地“突击核准”的超大容量的海上风电项目将重新参与竞价?
而且,“2019年新的海上风电项目,主管部门均应在制定海上风电输电规划的基础上进行。”这一项规定仍将消纳条件排在了首位。且无论参与竞价与否,我们都能看到这是国家为了进一步降低补贴强度,规范海上风电市场的考量。
四、建立先确认补贴再开工建设的机制。这是否意味着风电也要“补贴定规模”?
文件明确提出,各地要按照风电发展规划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序安排风电项目建设。对于总规模已超过本省级区域2020年目标的,除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外,暂停新增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
同时又提出要“建立先确认补贴再开工建设的机制”,这是否意味着要像光伏一样“补贴定规模”?可惜的是,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此项要求的实施方案和标准。
不过,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彭澎秘书长认为,此文件强调的“已超规划的省市将暂停新增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很大可能指的是“不在新增核准规模”,已经获得核准的项目应该仍然可以被纳入当年竞争性配置盘子中。
同时,有业内人士预测,2019年风电、光伏平价市场达到10~15GW。
综上所述,小编总结本文件的几个重点:
◆送出与消纳是项目上马的第一要素
◆平价项目具有绝对优先权且不受规模限制,将重点被推进
◆海上风电市场将控制发展速度与规模,走稳妥路径